打造政策“一本通” 拓宽优惠覆盖面 税务总局推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2017-08-01 20:10

创业创新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在“双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鼓励“双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断激活万千蕴藏无穷创造力的市场细胞,助推“双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截至2017年3月,国家针对创业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双创之树”提供了一系列“养料”助其成长壮大。可是“养料”共有几种?哪种适合自己?“施料”时要注意什么?税务部门近期推出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助力广大创业创新者更好享受税收政策红利。

让创业者能读懂税收政策

“我们公司几个主管都是学设计的,每天光顾着跑业务、搞开发,确实没有精力研究税收政策。”广州金川文化有限公司的小刘说。2010年,小刘大学毕业后和同学开了一家文化公司,创业伊始,最困扰他们的除了产品开发、市场拓展外,莫过于资金周转困难了。为了节约成本,小刘自己既当老板又管财务,根本没有精力琢磨税收政策,直到税务部门主动上门辅导,他才享受了当年所得税减免。开业至今,这家小公司累计享受减免税优惠8万多元。“每年的减税额抵消了大部分租金,帮我们熬过了难关。”小刘笑着说。

小刘遇到的困难在初创企业中并不少见,由于缺少专业财务人员解读税收政策,企业有时与税收优惠的红利“失之交臂”。“税收政策搞不太清楚,优惠减免享受不到,并非政策本身门槛高,而是创业者缺少直观便捷读懂税收政策的渠道。”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说。

“针对创业者不熟悉税收知识的痛点,我们‘授人以渔’,转变政策落实的方向性,打造方便企业自行查询税收优惠政策的‘一本通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介绍,为了帮助企业在解读税收政策的路上清障搭台,税务部门于近期推出《指引》。“借此让广大企业家清楚了解本企业处于什么阶段、适用哪些税收优惠。”罗天舒说。

从企业视角进行梳理解读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处长刘宜介绍,以往都是从政策视角出台文件,税务部门这次从企业视角梳理解读政策,纳税人对照着“一本通”,可以按需“ 抓药”,因地“施肥”。

纵向全链条贯穿企业各发展阶段。“在内容归集上,《指引》涵盖现行有效的77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从初生、成长和成熟壮大三个环节制成企业发展的‘指南针’。”刘宜说。创业起步阶段的企业最关注税收负担和宽松的创业环境,《指引》中第一部分便归纳了小微企业和特殊群体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还介绍了对扶持企业成长的创新创业平台和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给予的税收优惠;为了给予高速发展阶段的企业税收优惠助力,《指引》第二部分介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对重点行业领域税前扣除等所得税优惠政策;较成熟的企业则更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导向,《指引》第三部分总结了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活动各个环节领域的支持,加快创新型企业抢占科技制高点的步伐,激励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新,助力企业有的放矢、枝繁叶茂。

横向全方位解读税收优惠政策。在政策解读上,《指引》从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和政策依据等角度分别加以介绍。刘宜举例,假设一位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在《指引》中查找适合自己的优惠政策,发现主体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若是自己的企业符合包括“经过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等”在内的10项条件,就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在《指引》中,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都被罗列清楚,让纳税人一目了然。

着眼需求让纳税人尽享红利

过去,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依赖专业的财务人员,或是需要查阅大量文件资料,如今《指引》就好像一家分区明确的“超市”,企业可以从中按需“取货”,轻松获取各类减税降负政策“大礼包”。“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更精准,税收优惠政策覆盖更全面,助力‘双创’的作用更加显现。”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在翻了《指引》后评价说。

创业创新企业纷纷借助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壮大。小微企业作为创业就业的主渠道和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指引》为其介绍了免征增值税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据统计,2015年、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都超过了1000亿元。与此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同样明显,2016年促进创新的优惠政策新增减税约800亿元,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加速度”。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5万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8%。

“在目前《指引》的基础上,税务部门将及时根据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同时还要陆续推出教育、医疗、养老、制造业等主要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需求着眼,引导纳税人全方位享受税收政策红利。”罗天舒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指引》是税务部门增强政策落实精准度、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有助于为“双创”企业降低办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新一轮中国经济破茧成蝶。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7年3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67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6.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7.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8.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1.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42.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43.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44.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45.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46.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47.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8.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9.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0.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1.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52.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3.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处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具体包括: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5.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56.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

5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58.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59.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0.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1.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62.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63.企业外购的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64.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四)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65.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66.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7.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8.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9.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0.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1.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

7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75.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6.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企业

77.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税务总局将根据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同步更新指引,通过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地办税大厅、中国税务报等媒介和途径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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