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19条措施的意见

2021-05-31 00:00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确保“十四五”开好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压实“五个管住”责任,网格化落实边境、社区、境外疫情防控,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构建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加快建设“智慧边境”,完成物理隔离设施建设,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坚决阻断疫情陆路口岸境外输入。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市所有县(区)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紧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做好稳企、稳岗工作,全力稳住投资、消费、出口,确保全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突出抓好生猪生产,确保市场供给充足、价格稳定,CPI控制在3.5%左右。用好用足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政策给予稳岗返还。对吸纳新增就业且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职业培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争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稳定在80.9万人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税务局、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千方百计抓好固定资产投资

(三)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的关键作用,千方百计稳住投资基本盘,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水利投资增长25%,工业投资增长12%,房地产投资增长12%,完成综合交通投资220亿元以上。完善重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定期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动向,瞄准“两新一重”,系统谋划、包装一批项目,梳理形成项目库。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对项目建设推进较快、较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县(区)及单位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奖励,并在前期工作经费、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未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项目推进较慢的责任县(区)和单位,由市财政收回部分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工作推进快、措施落实好的县(区)、单位和项目,并定期进行通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加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健全市级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机制,采取线上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加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建成南涧至景东高速公路和宁洱至江城公路,加快推进景谷至宁洱、孟连至勐海、振太至景谷、澜沧至孟连、思茅至江城(整董)、勐醒至江城至绿春、瑞丽至孟连、碧溪至双龙高速公路建设,争取新开工双江至澜沧、南涧至云县(普洱段)等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墨江至江城、楚雄至景东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国道219等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完成玉磨铁路及站前广场建设。大力推进“兴水润普”工程,启动黄草坝、玻烈河、肯半水库等水库及澜沧江至大中河水库应急调水工程建设,加快墨江、景镇灌区前期工作。加快云茯苓精深加工厂建设,确保大唐汉方儿童感冒药生产车间、丹州制药酊剂生产线扩能改造和良品益康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等项目年内投产。加快推进安琪酵母、300万吨浆纸、50万方定向刨花板等产业项目落地开工,通过加大政府引导性投资带动民间投资。(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推进投资和融资联动发展,建立项目分类融资机制,规范灵活使用财政投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金融机构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方式,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采取地方人民政府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方式,在用地报批阶段一并上报审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向有市级重点项目的县(区)倾斜。加大土地收储、供应力度,扎实做好土地(林地)征收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力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增减挂钩工作。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完善“政府协调、业主组件、部门跑批”项目保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窗口办理、限时办结。安排2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创新项目前期工作方式方法,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总承包、重大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订单采购,探索项目“前期贷”等。实施重大项目定制服务,帮助业主单位做好前期论证、报件编制,确保前期工作提速增效、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多措并举推动消费复苏增长

(六)加快推进消费转型升级。持续开展稳增长促消费活动,投放1800万元“普洱购消费券”,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促消费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对现有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大类行业限额以上且增速较快的企业择优进行奖补,对新达规入限的批零住餐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奖补。大力发展夜市经济、地摊经济、节庆会展经济,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个夜间经济地标、1条主题街区,积极推行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旅游线路产品促销、康体养生消费优惠等措施,促进文旅市场高质量复苏。发展消费新业态,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农村电商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融合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推进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七)全力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组建产业推进专班,设立1亿元绿色产业发展资金,打造“3+3+2”产业集群。“绿色能源牌”方面。加快构建安全智能电网系统,争取外送电力指标份额,新建各类充电桩5000个(枪),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推动锅炉改造升级和电能替代,积极引进和发展载能项目,提升电力消纳能力。力争全年发电量达380亿千瓦时,实现市内电力市场化交易量13亿千瓦时,完成电力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绿色食品牌”方面。加快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建设,实施“一二三”行动,普洱茶产业按照“大众做有机、小众推名山”,加快推进企业有机原料基地建设,2021年起对获绿色认证或有机认证的茶园每亩分别奖补50元、100元。抓好“第一车间”品质提升改造。持续推出名山普洱茶标准化产业联盟品牌,每个名山品牌给予50万元支持。打造综合性普洱茶交易平台,加快推进普洱茶小镇建设。推动咖啡精深加工,全面推行咖啡生豆目标价格保险,加快推进咖啡产业园建设。对投资亿元以上的茶叶、咖啡龙头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加大肉牛产业发展力度,实施能繁母牛扩群增量,培育肉牛发展重点乡、重点村,鼓励开展肉牛养殖保险和价格保险,落实各级关于肉牛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推动林果种植基地建设和产业链发展。“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围绕“一条线、一条江、一座山、一片叶、一座城”,聚焦旅游康养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半山酒店、华侨城普洱茶康养小镇、国家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哀牢山无量山“两山”国家公园建设,建成运营半山酒店3个以上,创建高A级旅游景区2个以上,打造澜沧江沿岸休闲旅游示范区。统筹民族医药、现代中药、化学药协同发展,加快原料药、仿制药等研发生产,推进思茅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推动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大健康”产业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茶咖发展中心、普洱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八)加快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云南景东120米脉冲星射电望远镜及配套工程建设。建成5G基站1800个,提升重点场所千兆宽带覆盖率。对4A级以上景区和特色小镇进行智慧化改造,实施智慧自驾旅行项目。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支持普洱茶、咖啡、林下中药材追溯平台等建设,对每个产业追溯平台给予经费支持。持续推进“一部手机”系列运用落地,打造智慧政府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大对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力度,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上云用数赋智”计划。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新建投入使用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给予用电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数字经济局、市茶咖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脱贫巩固同乡村振兴两个成果一起创

(九)扎实做好脱贫地区后续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快建设“一平台三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确保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涉农资金总额30%以上。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完善安置点生活服务设施,强化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实施就业和产业帮扶奖补措施。(市扶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争取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抓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打造1个田园综合体、20个精品示范村、200个美丽村庄,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加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支持力度,建成2个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示范县,8个县各形成一个主导产业。完成5万亩水田垦造和7410亩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加大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居住证制度,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移民户口迁移。有序实施城市更新,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61个,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386套。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争取获得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巩固提升那柯里茶马古道小镇品质,加快推进普洱茶小镇、景迈古树茶小镇建设。建立房地产项目推进联运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加快城市天然气推广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六、精准施策激发市场活力

(十二)加大企业降成本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落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普洱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巩固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不断优化小微金融营商环境。用足用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户、无还本续贷。确保2021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平均利率水平不高于2020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15%;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17%,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17%。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实施“信易贷”,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银税互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进行融资。创新“银担”合作机制,2021年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查机制,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四)更好服务和扶持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大力宣传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和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落实“一把手”招商,提高招商精准度、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支持企业提高质量,扩销促产,开展普洱“十强企业”、“二十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深入推进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民营小巨人”培育工程,力争全年10户以上企业达规升规、5户以上企业认定为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户以上企业认定为省级民营小巨人企业。对新达规升规企业、新增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和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等项目建设投资较大、经济效益显著的工业企业,参照原有标准给予奖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十五)着力加快创新型普洱建设。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新评审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质量标杆企业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年内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对创建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对首次升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执行财政补助激励政策。(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七、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六)全力打造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窗口前沿阵地。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订的历史性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借助普洱市被列入中国(云南)自贸区联动创新区机遇,加快孟连(勐阿)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构建“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勐康口岸国际性常年开放公路客货运输口岸及粮食、水果、冰鲜产品进境指定口岸通过验收并正式开通,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辐射带动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分别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孟连边合区管委会、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孟连县人民政府落实)

(十七)深化对外经贸合作。加快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开展双多边经济技术、投资、服务等合作,不断完善投资贸易合作机制,扩大境外投资规模、生产基地。积极支持加工贸易、跨境农业、跨境旅游合作,支持咖啡、茶叶企业扩展国外市场,做大做强外贸市场主体,促进贸易转型发展。以中老铁路建成通车为契机,积极推动宁洱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推进勐阿、芒信、勐康边民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促进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发展。加快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建设,提高人员、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孟连边合区管委会、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市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八、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取得新成效

(十八)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广绿色金融制度,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产业。培育扶持一批绿色发展重点试验示范项目,打造绿色产业基地。对通过评审认定的绿色工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深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机制落实。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九、强化实绩奖惩措施

(十九)树立“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研究制定奖励政策,对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成效明显,较好完成GDP目标的县(区)和较好完成经济指标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落实稳增长措施成效不明显,未能完成GDP目标的县(区)和未能完成经济指标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市财政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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